为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期,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泾县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珍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带领大家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要求生态环境系统的干部职工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取得提高,全面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活动。泾县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先后赴市级法治宣传监测点泾川镇山口社区和琴溪镇赤滩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为群众解读《民法典》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专章,使广大群众了解环境保护义务并知道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让《民法典》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引导广大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三是结合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泾县环境分局结合“5·18泾县生态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和“6·5环境日”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及宣传品,为群众细致讲解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提高全社会对建设美丽泾县的高度认同感。

  

文/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