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长沙县人民政府举行“2020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沙县2020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和核算工作开展情况。长沙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正球进行成果发布。
据了解,自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长沙县以开拓创新的责任担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在湖南省率先开启生态系统产值(GEP)核算。今年4月,完成了长沙县2020年GEP核算任务,并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
长沙县GEP核算指标体系是在参考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基础上,结合地方生态系统特点,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和案例构建,由物质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三部分构成。其中,物质产品包括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渔业产品、水资源、生态能源、其它(装饰观赏)7大类,共60个指标;调节服务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碳固定、氧气提供、空气净化、水质净化、气候调节、物种保育9种;文化服务包括休闲旅游、景观价值2种。共计3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71个三级指标。
经核算,2020年长沙县域GEP总值为1643.67亿元,单位面积GEP为0.94亿元/平方公里,人均GEP为11.96万元。同年,长沙县域GDP总值为1808.3亿元,县域人均GDP为13.15万元, 县域GDP总值为县域GEP总值的1.10倍。从GDP和GEP比值来看,相对较平衡,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运行比较和谐,在GDP高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系统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践行了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彭正球表示,GEP核算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未来,长沙县将从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运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等方面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构建长沙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制度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研所教授吴根义,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局长杨喜平,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黄宇,分别就GEP核算对湖南省其他地区的示范和借鉴意义、GEP具体核算、GEP核算成果应用进行了现场解答。
(文/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