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努力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现开设“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贵州各地在行动”专栏,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近年来,标准的粪污处理难度大、成本高,为降低成本,部分畜禽养殖企业铤而走险,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针对这一现象,安顺市多措并举,建机制、定规章、查现场、严监管,助推规模化畜禽养殖高质量绿色发展。
全面整治,立制在先,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安顺市农业农村部门印发了《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顺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布局、选址、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管提供了实践性的指导方法。
通过优化养殖布局,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减少畜禽污染的风险。督促指导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粪污消纳用地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以地定养、种养对接”,按照此原则,安顺市坚持以土地承载力优化养殖布局,科学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规范划定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协调布局及匹配规模,推动养殖产能向土地承载潜力大的区域转移;面对土地承载潜力小的区域,重点发展高效循环农业;在土地承载力超载区域,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规模,进一步推动畜禽养殖企业科学有序发展。
由于粪污等污染特性,夏季是畜禽养殖场隐蔽环境污染的“暴露期”。
“养殖场快成为我们的纳凉棚。”环境督查人员打趣着说。顶着炎炎烈日,2023年7月,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安顺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执法大练兵和“从严排查”行动。
督查组通过现场抽查、走访查询等方式,对各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巡检。对种猪场、种鸡场等部分未进入场内的养殖场,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技术手段,对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要求养殖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十严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完善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切实做到环境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
同时,以案件办理为抓手,树立损害担责意识。2023年3月23日关岭县某养殖有限公司由于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导致该县永宁镇紫山村人饮隧洞饮用水水源点水质污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安顺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2023年11月17日,经广泛磋商,由关岭县某养殖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共计159万元。
该案作为安顺市首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污染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案件,开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强化了企业“谁污染谁担责、谁损害谁赔偿”的责任意识,对畜禽养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文:安顺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