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意识,更好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以法治赋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涉企行政执法实行“三书同达”制度。“三书同达”,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一并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

行政合规建议,是指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与涉法风险,根据企业业务范围、管理内容和需求,采取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提供相关意见建议,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对涉案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根据企业业务职能、管理内容和需求,紧扣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为违法企业“量身定制”合规经营建议,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整改且继续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信用修复告知是指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指导”的原则,主动告知涉案企业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

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在每个执法行为中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让企业充分认识违法行为危害,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加强合规建设。切实保障涉案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帮助因行政处罚失信的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文:朱磊  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