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态环境部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工作,海东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迅速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运用“高科技”+“笨功夫”,扎实开展了湟水河海东段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工作,累计排查出入河排污口524个,形成海东市湟水河入河排污口清单。
今年,严格按照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细则和任务,科学研判、细致部署,深入推进湟水河海东段524个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的通知》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制定监测方案,对辖区内各类排口进行监测。
二是在进行排污口监测的同时,统筹兼顾开展排污口溯源工作,充分运用现场探查、图制作业、科技勘探等手段,摸清查清排污口的污水来源。同时参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命名与编码规则、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等,做好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识牌树立等工作。
三是在完成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截止7月22日,我市湟水河流域524个排污口已完成采样监测141个,完成溯源25个。下一步,我市将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干流担当,深入细致推进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分类整治工作,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来源:海东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