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四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50个集体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是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单位,共有41人。近年来,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坚持把长江大保护作为环境执法的重中之重,统筹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三磷专项整治、沿江化工污染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协调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2115个,指导各地立案查处非法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案件96件,为保障长江干流稳定在II类水质标准、“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贡献了执法力量。

作为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坚持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全局一线执法人员年均出差160天以上,扑下身子协调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3000余个;持续组织全省开展打击工业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打击涉危险废物及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等重点执法行动,近三年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839件,处罚金额7.62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2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9件,真正让环保执法“长牙”;探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牵头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适时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指导全省累计将3079家次环境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对345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开展非现场检查1.9万余次,帮扶企业解决治污难题3.6万次,真正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以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2019年以来,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组织参与的监督帮扶工作14次获得生态环境部致函感谢。2020年,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执法工作获得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省级进步单位,执法工作经验6次被生态环境部转发全国推广学习。2021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分别得到生态环境部部领导和湖北省省领导批示肯定;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0年、2021年连续2次被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还连续3年荣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 “文明单位”,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称号;26人先后荣获“全国满意的人民公务员”“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各类荣誉称号。

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不断压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坚决当好守护荆山楚水的生态卫士和环保铁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文/吉海英 刘今)

(图/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