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老城大队(以下简称"老城大队")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为牵引,通过转变理念、推动创新、分类施策、综合联动等方式,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转"堵"为"疏",抓好帮扶执法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老城大队推行全方位"体检式"执法检查,一次检查覆盖企业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治理制度落实等全流程、全要素,减少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效能,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降低环境违法风险。
运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执法
突出"新招"加强环保监管。老城大队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网格预警系统、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用电监控系统、门禁监控系统等电子监控平台,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新型执法装备,开展"非现场""无打扰"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处置环境问题。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对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危害较轻且积极整改的,依法减轻处罚;对违法情节恶劣,生态破坏严重的,依法严格处罚。
今年以来,老城大队依法对某机械加工厂、某拖拉机配件厂未规范使用焊烟净化器等违法问题免予处罚,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某企业固废堆场设置不规范、某污泥处理厂防臭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依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某加油站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施、某机械加工厂环评验收手续造假等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做到"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在前,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在后",疏导在前、堵漏在后,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生产,合法经营,规避违法风险。把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日常审批、监管、执法、咨询等具体工作中,分别面向企业主、社会公众、环保工作者三个群体加强普法宣传,综合利用"绿色洛阳""洛阳生态环境执法"等微信公众号和等多种媒介宣传环境保护,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坚决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按照"全面摸排、分类整治、健全机制、依法实施、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老城大队制发《老城区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
强化组织,分工协作。老城大队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工作台账调度、督导各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摸底和分类整治;配合有关部门评定"散乱污"企业;指导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类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开展提标改造。
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
加强调度,健全机制。老城大队根据每周工作情况和分类台账,要求各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每月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以环境信访投诉为线索,以县区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环境情况复杂区域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紧盯长期废弃厂房院落、新建彩钢瓦房等"散乱污"藏身之所,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检查发现2家"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和生产,老城大队协同属地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城区边界某砂石加工厂藏身于邙岭大道路侧绿化带后的彩钢瓦房内,日常检查发现该厂进出道路有砂石抛洒痕迹,载重货车通行频繁,果断对其进行突击检查,锁定违法建设和生产事实,令"散乱污"企业无所遁形。
"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公安、城管、属地部门联动进行取缔
分类整改,加强督导。不搞取缔"一刀切",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各办事处工作情况不定期暗访、抽查、督办,确保"散乱污"企业"淘汰、入园、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对新发现和整治不到位的"散乱污"企业,向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致工作提示函6次,紧盯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治到位。(文 | 马亚杰 姬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