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严格日常执法、开展系列整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管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送政策入基层等柔性执法,让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是加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水气环境专项治理,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开展PM2.5颗粒物专项整治,制定考核方案、落实攻坚方案等系列措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开展河湖水质隐患汛前排查整治,对河流沿岸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进行彻底清理,对全县100余家养殖企业和500余户散户排污行为进行规范整治,有效化解汛期水质超标风险。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7个执法中队加强日常检查巡查,通过无人机、巡航车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水平,构建全体侯监管网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月份共实施一般行政处罚20件,罚款115.32万元,其中上传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处罚案卷12件,罚款97.53万元。将2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组织10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协助6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修复。

三是加强专项排查。根据《亳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为12个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截至7月底,全县共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878个,其中纳入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不能立行立改,需制定方案推进整改)347个,已完成整改77个;立行立改问题611个,已完成整改611个。同时,开展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省市警示片和2022年以来两次以上的市长热线全面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14个,全部纳入排查整治清单,已完成整改10个,余下4个正在整改中。


文: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马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