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以“刚性执法见不凡 柔性执法见真情”为目标,既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有力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推行企业差异化监管,统筹好执法和帮扶工作。
3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执法人员在淄博和美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废气处理设施进口采样口密封不严,存在废气外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认真调查,属于首次轻微违法。按照“首违不罚”的原则,作出及时督促整改,不予处罚的决定。该公司负责人由衷地表示:“一开始以为要进行处罚,疫情时期效益不好,都倍感压力。但是,不予处罚的决定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接下来,公司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不予处罚。积极帮扶具备条件的企业争创A、B级企业,在确保治理效果的同时享受重污染天气优惠政策。成立产业发展科,对上争取资金支持企业发展。2022年度上报污染防治资金项目8个,涉及资金5亿余元,另外在银企金融对接项目、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遴选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争取工作,实现了正面清单企业逐一建档立卡,精准施策。对514起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无视环保法规、顶风而上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4月20日,执法人员在沂源某塑钢有限公司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作出罚款25万元的处罚决定。此外,针对6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坚决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聘请12人组成大气专家团队,运用“激光雷达+走航+微站+无人机”等预警监管手段,对污染物进行精准溯源、精准治理。对98家企业运行设施安装了智能电表,对20家企业治污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全覆盖。对全县458家涉气企业、70家加油站开展起底式摸排,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方案,进行集中交办。2022年1—3月,沂源县空气优良天数67天,同比增加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9,居全市第一。
(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翟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