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锡盟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
《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程序》
此举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鼓励生态环境失信企事业单位
主动纠正生态环境失信行为
重塑良好信用
使得信用修复有据可依
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文件的出台既明确和规范了工作程序,也为企业减少了各种审核环节,实现了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工作提质增效。

锡盟生态环境局坚持“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信用修复审查备案工作实施全程网络办理,企业仅需填报1张申请表即可完成申报程序。同时,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并安排专人指导行政相对人,解决行政相对人在信用修复操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帮助行政相对人快速完成信用修复。

      锡盟生态环境局以入企帮扶指导为契机,宣传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主动提供服务,要求各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作为,对提出申请的行政相对人,及时完成现场复核,收集佐证资料,按程序及时上报备案,确保行政相对人顺利完成信用修复。锡盟生态环境局将形成信用修复工作长效机制,营造出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良好发展的营商环境。

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程序
修复条件
1.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2.已履行处罚内容规定的义务及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3.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申请流程及要求
1.行政相对人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修复申请,并填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2.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对行政相对人需要修复的行政处罚事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行政相对人已履行处罚内容规定的义务及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佐证材料,同时填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复核表”。
佐证材料包括:缴纳罚款收据、整改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照片(照片内应当体现整改后的现场、执法人员、经纬度坐标、拍摄时间)等。
3.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复核表”及佐证材料收集齐全后报送至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加盖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公章后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反馈至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专报邮箱:xmsthjxyxf@163.com)
4.行政相对人收到反馈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后,可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5.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审查备案工作实施网络办理,信用修复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79-810353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申报材料
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复核表;
3.已履行处罚内容规定的义务及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1、2模板详见附件。
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复核表;

行政相对人参照《信用修复指南》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