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警示约谈会,会上,因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检查中发现的数据准确性失真、现场建设不规范、运维工作不到位等情况,8家企业被约谈。

会议由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白红喜主持,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付祖江出席会议并讲话。8家重点排污单位、6家第三方运维公司漯河地区负责人和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漯河市公安局、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漯河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和近期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典型案例。同时,针对近期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组对该市8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检查中发现的数据准确性失真、现场建设不规范、运维工作不到位等内容,漯河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约谈了相关企业,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维公司按照规定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会议指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随着自动监测系统在污染源监测中应用的不断增多,各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第三方运维企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将面临从重处罚。

会议强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是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污染事故的强有力的措施,是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的有力抓手,是减轻执法强度、提高执法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环境执法机构的法定职责。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在线监控,是有效控制企业超标排污的“第三只眼”,是确保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耳聪目明”的前提和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各重点排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监督第三方全面维护好在线监控设备,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数据超标、异常等情况,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正常上传,设备稳定运行。二是强化管理。运维单位要科学规范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提高自动监控运行维护能力和水平,按照要求服务到位,确保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一线运维人员不参与数据造假,运维企业不组织、授意运维员工参与造假,是必须守住的法律底线。三是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控中心及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排污企业、第三方运维机构、自动监控设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超标排放、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的情况,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依法查处。(文|王留伟 郑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