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来,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深圳环境执法支队")在茅洲河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牵头统筹作用,以宝安区、光明区管理局为主力,在其他区管理局的共同努力下,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决战决胜茅洲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
2018年至今,深圳环境执法支队在茅洲河流域出动人员23.1万人次,累计检查企业11.4万家次,实施行政处罚2177宗,处罚金额2.4亿元,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142宗,移送行政拘留76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9宗;组织深莞联合交叉执法31次,累计出动人员8904人次,检查企业1554家;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6127家,关停重污染企业43家。2020年,茅洲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成效显著。
统一调度,同步开展多项行动
专项执法。针对茅洲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小废水""散乱污"企业制定专项执法方案,先后在茅洲河流域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执法"等20余项专项执法行动,为茅洲河水质达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交叉执法。每年更新深圳市茅洲河流域交叉执法工作方案和深莞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区执法人员赴茅洲河流域交叉执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市级深莞联合执法行动,抽调深圳环境执法支队骨干力量下沉茅洲河流域督导,确保所有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联合执法。深圳环境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形成了市、区、街道三个层级的联络协商、联勤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并通过"平安建设"考核提高宝安区和光明区政府对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分级分类,突出指导帮扶
深圳环境执法支队积极统筹调度全市执法力量,以执法形势分析会为平台,以分区包干、下沉督导为抓手,每天深入问题区域与一线执法人员共同分析问题症结,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督办。积极实施企业分类分级帮扶,减少对流域内80家污染程度轻、环境风险低、环境治理规范的企业的现场执法频次,将其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污染防治能力不达标的企业实行"红黄牌"管理,统筹推送"红黄牌"企业核查问题清单,督促各区管理局跟进整改。
研判分析,实施科技管控。深圳环境执法支队成立大数据研判组,对超标污染因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以及在线监测记录、污染源排污规律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问题区域,精确锁定污染源。一旦发现超标,立即调度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溯源执法。
强化稽查,严控办案质量。修改完善法律文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进行结果通报,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同时开展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工作,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指导各区管理局规范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深圳环境执法支队在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
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实施后,深圳环境执法支队已在茅洲河流域查实有奖举报线索5条,按规定发放奖励金10.3万元。实施环境违法企业道歉承诺制度。近年来,茅洲河流域共300余家环境违法企业登报道歉,作出守法承诺,落实整改要求,引起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深圳环境执法支队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利剑五号"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在茅洲河流域开展水、气、声、危废等全要素的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一证式"监管和计划性执法落地见效,促进茅洲河流域污染源全链条规范化管理。(文|陈哲)
(作者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