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11月1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联合座谈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法规处、生态处、水处、大气处、土壤处、固废处、环评处、南水北调处、综合执法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中,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与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协作联动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不够紧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度较大等,希望通过此次调研座谈,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破解难题。对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人民法院肩负着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职责,将深入了解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现状和需求,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随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参会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相继发言。双方就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针对环境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固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与审理等具体问题,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达成了初步共识。

最后,双方一致表示,将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升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此次调研座谈会的召开,进一步畅通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之间沟通交流的渠道,对于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处  张绍轻  王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