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现场评审会,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总结提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逐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艳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湖南省高院、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林业局等有关专家对15个候选案例进行集中评审。会议采取“线下主会场+线上视频分会场”的形式召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等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十四个市州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向艳副厅长致辞指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扛牢责任之基,是履职尽责之需,是示范引领之要。希望通过此次典型案例评审不断总结提炼,继续争先创优,充分展现湖湘风采,推进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评审会现场,各办案单位通过PPT、短视频等形式进行了案例展示,与会专家分别从案例典型性、示范性、指导意义、现场汇报展示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论证。
湖南省检察院第八部主任姚红代表专家组指出,此次评选案例在鉴定评估、磋商谈判、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尤其是在加强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分担生态环境风险上实现了新的突破,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较高水平,对加强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参与等方面均有借鉴意义。
(文图 / 白会平 李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