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郴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负责人曹卫东对郴州经开区园区涉水、涉气企业的环保问题进行培训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园区37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参与交流会。
交流会围绕加强企业环保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园区排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的整改措施以及环保能力长期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
会议强调,企业必须做好环保自查自纠,做好“三同时”验收工作;产生危废的企业,要按照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做好危废台账及危废转移联单,确保危废妥善处理;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做好自行监测、按时填报执行报告等。
此次培训交流,是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结合,对园区内各企业加强自身环境主体责任,提升环保自查自纠能力,保障园区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切实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文图/ 曹卫东 谢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