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5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7月15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河南省省长王凯主持,督察组组长杨松通报督察报告,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作表态发言。张雪樵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河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2021-11-05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组:吉林省,组长刘伟平,副组长邱启文; 第二组:山东省,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叶民; 第三组:湖北省,组长徐敬业,副组长赵英民; 第四组:广东省,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 第五组:四川省,组长马中平,副组长张雪樵; 第六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组长宋秀岩,副组长林山青; 第七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组长杨松,副组长李树铭。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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