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贵州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六盘水市督察时发现,水城县玉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支都煤矿(以下简称“支都煤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支都煤矿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距六盘水市约12km,由原水城县支都煤矿、水城县玉舍支都煤矿、玉林煤矿和三棵树煤矿整合而成。该矿矿区面积1.4386km² ,2011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原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2021年以来,该矿因越界开采、违法占地、违反安全生产等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达2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违法建设投运煤矸石堆场。该堆场未办理土地、林地、水保等相关手续,擅自建设并违法投入使用;存在混堆生活垃圾、未采取“三防”措施晾晒煤泥、截洪沟建设不完全、淋溶水无回抽和处理设施等问题。对淋溶水进行取样监测,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93mg/L、1.59mg/L、0.62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的8.65倍、0.59倍、2.1倍;总铁浓度为57.3mg/L,超过《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56.3倍。二是未按要求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该矿2020年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全部销售给水城县宏基矸石砖厂制砖,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100%。督察发现该矿煤矸石实际未开展综合利用,自2020年以来产生的41.2万吨煤矸石全部堆存在临时堆场内,且未按要求编制煤矸石后续综合利用方案。此外,堆场仅剩余5.8万吨库容,在有效矿权期限内(2030年12月前),煤矸石产生量将超15万吨,且无任何综合利用途径,大量煤矸石将无处可去。三是未落实矿山生态治理要求。该矿未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有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年度实施方案,也未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未按照《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共计欠缴653.26万元。四是该矿长期超量开采,在治理区域开采煤炭资源未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图1  2024年3月,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支都煤矿煤矸石堆场混堆生活垃圾、未采取“三防”措施晾晒煤泥

(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一是对该矿长期超量开采的行为缺少有效监管。该矿开采设计规模为30万t/a原煤,但自2021年以来一直超量 开采。2021年至2023年年开采量分别为54.44万吨、37.18万吨、34.72万吨,分别超过开采设计规模24.44万吨、7.18万吨、4.72万吨。二是未督促企业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要求,对治理区域内生态破坏视而不见。按照《水城县玉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支都煤矿崩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支都煤矿应在危岩体1-5(BT1-BT5)下方实施石槽工程共计1028.37m(开挖宽度5m,深度3m)和排水沟工程。截至督察进驻,该治理工程尚无实质性进展。此外,该矿在治理区域开采煤炭资源但并未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前存在的部分植被已被破坏,生态破坏程度较治理前明显加重。现场督察发现在地质灾害治理区域有2台挖掘机正在开采煤炭,2辆货车装有约60吨煤炭外运,另有6辆等待装载。

图2  2024年3月,督察组现场拍摄,支都煤矿在地质灾害治理区域开采煤炭,2辆货车装有约60吨煤炭外运,另有6辆等待装载。

三是对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以罚代改,一罚了之。2018年1月,该矿违法占地8000平方米堆放煤矸石,被水城县国土资源局(现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处罚8万元,并责令矿方15个工作日内主动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督察发现,该矿违法占地行为并未停止且持续扩大,占地面积由8000平方米增至35528平方米(耕地25589平方米、园地6887平方米、乔木林地2033平方米)。

图3  2024年3月,督察组现场拍摄,支都煤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无实质性进展,对比2021年5月,该区域生态破坏程度加剧。

(三)厂群矛盾突出

2021年以来,投诉人通过微信举报平台、12345热线、网民留言等方式反映该矿随意倾倒煤矸石、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反复投诉达21次。企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屡改屡犯,社会责任意识缺失,漠视群众利益,厂群矛盾突出。

三、原因分析

支都煤矿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大打折扣,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矿的监管不到位,针对煤矿的违法行为简单以罚代改、一罚了之,致使该矿超量开采、违法占地、生态破坏等问题长期存在。


来源:贵州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