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在恩施州举办为期5天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培训班。这也是四部门首次联合举办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培训班。
此次培训采取专家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最新环境刑事法规政策解读与基层执法司法难点剖析相结合等方式,对培训对象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务实管用,以期四部门进一步促进交流沟通,深化合作共识,增强协作能力。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通力合作、重拳出击,以案件办理为牵引,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3件,行政拘留案件114件。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不断细化深化,由原来的“五联一共享”(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合行动、联合督办、联合培训,信息共享)发展到“十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培训制度、联合办案制度、联合奖惩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新闻发布制度、双向咨询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大案督导制度),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班式上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及司法机关要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要找准两法衔接的堵点、难点和关键点,同心同力,敢于尝试,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要坚持向纵深探索,敢于创新,为环境执法闯出新路,为推进两法衔接探索出“湖北经验”;要提高能力、汇聚合力、激发动力,打出攻坚“组合拳”。
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培养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尖兵和能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整体合力,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再上新台阶。
(文/吉海英 金娟)
(图/唐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