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8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召开新闻发布会,巧打“组合拳”,“步步为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融入湾区 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有关情况,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宗圣介绍说,今年以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为目标,紧扣“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的要求,深入实施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及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在下放4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对全市53大项权力事项再次梳理下沉,真正实现全市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

积极推动项目环评提质增效降费。常态化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31个行业51类项目实行豁免环评管理、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7个行业45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符合限定条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对特殊项目实行环评应急服务保障,实行差别化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切实提升环评管理效能。

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每季度按程序对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经过一季度、二季度两次动态调整,将185家企业纳入《赣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最大限度减少干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对15起轻微违法行为实现不予处罚。

权限下放深化环评审批改革

目前,赣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对于划转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在保障环评服务方面的举措或成效,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负责人刘建明说,根据赣州市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截至目前,全市除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外,其余18个县(市、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全部划转至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事项划转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有效衔接,规范和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以赴优化环评审批、做好环评保障。

窗口人员为企业讲解环评流程

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有实效。在2022年出台环评领域7项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制定环评领域提质增效降费更详举措。

主动服务项目环评审批有质量。坚持服务在前、解决问题在前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2023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积极推动环评审批手续办理。

环评第三方中介专项整治有震慑。2023年上半年,在赣州市范围内开展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督导调研,对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完整档案和未有效执行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的2家环评编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处理。

坚持“零容忍” 严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崇任说,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转变监管理念,推行“温情”执法。制定“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分类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利用在线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干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人员在企业开展环保安全帮扶

创新执法方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通过事前说理提高行政效率、事中事后说理让执法变普法;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和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重点领域恶性违法行为,对轻微违法积极整改的行为予以适当包容,维护守法企业合法权益,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用装备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结合现场执法工作需求购置了无人机、无人船、气相色谱、红外分析、VOCs检测等一批便携式新装备,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硬件支撑,大幅提高了现场执法效率,减少了执法争议,较少现场执法扰企,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促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轻微违法免罚 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对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传科科长张华说,近年来,各个地方都在依法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也制定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得到了广大企业的好评。应该说,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是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轻微违法不罚”彰显了法治精神。“轻微违法不罚”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现实需求。“轻微违法不罚”对执法者精细化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强调的是,“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只有在符合免罚构成要件的前提下,才能适用。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轻微违法不罚”的制度本义和法条精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执法者的贡献。

企业入正面清单 差异化监管更具人性化

针对正面清单企业监管执法,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崇任说,正面清单制度是局里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的重要制度。

执法人员用无人机对企业巡查

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和巡查。

截至目前,已将18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2023年上半年,全市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检查818次,指导帮扶262次。

“下一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举全系统之力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第一等’营商环境,全力做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两篇文章。”林宗圣如是说。


(图文/ 钟小明 谢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