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宝福,男,汉族,1950年11月生,天津人,无党派人士。

现任《中国环境监察》杂志专家委员会专家。

韩宝福同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30余年,一直奋战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第一线,历任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所长、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处长、天津市环境应急中心主任(兼任)、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自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以来,韩宝福同志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先后荣获原环境保护部奥运会环境保障先进个人、全国环境普查先进个人、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个人、天津市抗击"非典"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在岗位被天津市文明办授予"文明服务示范岗"荣誉称号。

韩宝福同志担任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后,创造性地提出以排污申报登记为龙头,突出稽查职能的工作思路,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超标收费制度向总量收费和超标收费并行的收费制度转变。收费制度改变后第二年,天津市排污费征收总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得到了原环境保护部的充分肯定。同年,在全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现场会上,天津市的先进经验被重点推广。2009年,天津市在全国排污申报会审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韩宝福同志带领着一支肯吃苦、业务精、作风硬的环境执法队伍迎难而上,深入开展各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在他的带领下,天津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依规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肃处理,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企业毫不手软,坚决深挖到底,不留任何环境隐患。与此同时,韩宝福同志深刻地认识到,廉洁自律是环境执法人员的底线。为更好地规范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的行为,韩宝福同志牵头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守则和工作纪律。自2004年起,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分别建立"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案件审议"两项制度,对规范环境监察总队的执法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充分落实了环境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韩宝福同志为天津市环保执法战线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执法严格、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为维护天津环境安全、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韩宝福同志任职期间,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通过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监督机制,为天津生态城市的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