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年里,赣州市兴国县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总目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全力推进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让蓝天白云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
据统计,2023年兴国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PM2.5和PM10浓度分别为21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分别下降4微克/立方米和3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改善率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PM2.5、PM10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两降一升”,均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全面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会2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安排乡镇环委会专项工作经费,为乡镇环委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大气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的“大环保”格局。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赣州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综合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动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住建部门严格实施《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压实扬尘污染治理属地和部门管理职责。城管部门建立本地餐饮企业清单,常态化摸排、检查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和清洗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推进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产业化发展。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加强社会面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宣传。各乡镇区组织村组一级上户宣传,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
根据《兴国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尘、三烟、三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各部门保持强劲的攻坚势头,持续打出“减排、管车、降尘、禁燃、禁放、治油烟”组合拳,加大巡查力度,自我查摆问题,形成强大巡查工作合力,持续夯实空气质量改善成效。
对全县137家涉气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综合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37家、问题数5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共计1000辆次,开展工地扬尘治理检查100余次,夜间巡查30余次,对“6个100%”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单32份,发现扬尘污染问题150余条,共查处道路及运输扬尘污染案件24起,处罚金额5.2万元,全县21个施工工地在建项目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加强对餐饮业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清洗维护全过程管理。采用“无人机巡飞+人工巡查”方式,开展多轮次秸秆禁烧巡查,发现并通报27个乡镇区共26处火点。
兴国县将继续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面源污染源综合整治,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锲而不舍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图文/钟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