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表示,过去一年,江西生态环境系统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美丽江西建设迈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向稳向好
2023年,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6.5%,再创历史新高,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稳居中部六省第一,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连续2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创历史最好水平;长江干流10个断面连续6年、赣江干流33个断面连续3年保持Ⅱ类水质;鄱阳湖总磷浓度为0.059mg/L,同比下降6.3%;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美丽江西建设进一步见行见新
大力开展美丽建设地方实践,指导推动赣州市及崇义县、资溪县等6个县市开展美丽建设试点,打造各美其美的典型示范;赣州阳明湖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实现江西省在该领域零的突破。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累计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8个,数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倾情倾力
出台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十条措施,提升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水平,2023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940个。聚焦“1269”行动计划,开展了21个细分行业污染风险调研,全面摸排污染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建议。开展全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建设,助力畅通企业对接金融资源的渠道,有效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江西省强化绿色金融助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被生态环境部选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
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质提效
首次牵头完成的3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填补了江西省制订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空白。牵头起草的《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研究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试行)》。
下一步,江西省将以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以更优服务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以更高要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中,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文/李琦 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