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黔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都匀举行,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近年来黔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情况,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和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记者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黔南州坚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列入全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要工作内容抓牢抓实,通过持续探索经验做法、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案件办理、狠抓生态修复,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26起,涉及赔偿金额1.9亿余元,修复地表水980万立方米,修复土壤面积9.3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25.9万吨。

黔南州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扎实开展赔偿实践,推动改善和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来源:黔南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