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增强四川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驱动科技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引、聘、培”等多项举措并进,目前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人员总数增加到1787人。组织相关单位成功申报并承担国、省科技计划项目100余项,2019年以来自筹资金组织科研课题100余项。组织创建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4个、工程技术中心11个,初步形成了以省级生态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为依托的生态环保科研体系。指导相关单位成功创建四川首个省级创新中心、全国首个省级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四川省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由我厅推荐、生态环境部和科技部联合挂牌命名的国家生态环保科普基地14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本次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主要谋划了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正向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包括支持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技术攻关、鼓励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二是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包括鼓励创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强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力度、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制度;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四是激发科研人才活力,包括培育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创新站点建设、完善科研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严格激励资金管理。
“真金白银”激励是《措施》一大亮点。具体来看,一是依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体系,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预算资金,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技术攻关。
二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根据奖项级别不同,按照5-100万元/项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三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成功获批并完成验收后,分别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配套支持。
四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培育引进优秀人才,每培养或新增引进一名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将在该单位每年度预算中专设100万元工作经费予以科研保障;培养或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新增一名国家级人才50万、省级人才30万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广泛参与科技工作,属于科研单位的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等。
五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创新站点,按照级别不同,成功获批的将按照10--50万元/个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据悉,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推进《措施》落实落地,积极整合科技资源、集聚科技力量,围绕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顽瘴痼疾精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不断提升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将科研资源尽快转化为科研实力,推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研究与做好科技服务支撑齐头并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源:看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