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年来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这十年,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空气质量排名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位较2015年上升3位。从数据上来看,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3.5%;优良天数比率为86.2%,较2015年提升16.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级天数1442天,较2015年增加77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9天,较2015年减少165天。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有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较2015年增加9个。
据了解,十年来,湖北紧紧围绕污染源头治理,采取多项举措着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攻坚部署、政策创新,依托省市县三级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协商联动工作机制。修订并发布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印发了《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以来省级共计安排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近4亿元。
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大力调整交通结构,十年来,公路货运比重下降2个百分点,水路货运比重上升3.6个百分点,5个多式联运项目列入国家示范工程,武汉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襄阳、十堰通过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验收。2017年底,全省完成黄标车淘汰近40万辆后,襄阳、宜昌等地率先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2018-2020年三年间共计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46万辆。
深化“三源”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源深度治理,基本完成单机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3个,启动11条水泥生产线脱硝深度治理,加速推进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快实施玻璃、陶瓷、磷化、砖瓦等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近4000家涉VOCs企业系统摸排,深入推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印发了《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逐年细化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形成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体系。将全省6532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估,两年来共评定B(含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28家,积极引领了行业高质量发展。以武汉及其周边城市、襄荆荆宜大气污染通道2个典型区域为重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因地制宜采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应对质效不断提升。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密监测网络,通过建设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监测站、重点工业园区站、港口站、省级边界站和路边站,配备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应用大气卫星遥感监测手段,建成68 个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103 个黑烟抓拍点位、15 台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实现了遥感监测平台三级联网,“天-空-地”大气复合污染立体观测能力初步形成。
未来,湖北省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积极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持续发力推动湖北省空气质量改善,努力交出高质量发展合格答卷。
(文/汪涵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