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新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有效提升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7月26日上午,新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讲座在晋江举办。讲座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王炜二级巡视员主讲,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陈定超处长莅临指导,培训讲座由市生态环境局胡碧洲副局长主持。培训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办、晋江生态环境局承办,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150多人参训。
培训会上,王炜巡视员重点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基本原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的授权与委托、首违不罚、过错推定、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贯彻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基本要求等内容,结合案例进行精彩讲解。王炜还逐一解答学员们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一步帮助我市执法人员答疑解惑,有效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深入简出、干货十足,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强化了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大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认真消化吸收,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法治力量守护我市的碧水蓝天。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为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全面约束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惩教结合原则,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强化说理式执法,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绿色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