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黔南州被评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的市州,将获得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这也是黔南州继2020年后,连续第二年获此荣誉。

图片

摄影:肖伟

2021年,黔南州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中心城市、12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99.5%,均位列全省第一;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位列全省第二;重安江、瓮安河流域主要控制断面总磷指标首次实现月均值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
黔南州委、州政府坚持制度化抓生态环境保护学习贯彻,2021年共召开26次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规定动作”,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聚焦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组建以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重点流域磷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砂石矿山生态修复、“两高”项目环境管控等工作专班,强化督导督办,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批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印发《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42家州直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县市和部门每年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同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化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印发《黔南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黔南州乌江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和问题责任倒逼措施,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11个,对生态环保失职失责问题问责23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件,追缴赔偿金4447.6万元,完成环境检察建议书整改64件。实施了一批环境治理重大工程,以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施瓮安雷打岩3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福泉卡龙河400吨/小时污水防治及应急处理工程、三都县2个历史遗留废弃锑矿矿井涌水治理工程、罗甸边阳垃圾焚烧发电等30余个环境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黔南数字环保信息化项目,基本形成了地表地下协同治理和企业—园区—流域“点线面”结合的系统治理格局,为“四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兜底支撑基础。同时,黔南州始终坚持统筹服务和严格监管,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争取到位中央、省生态环保资金(基金)2.86亿元,支持实施环保项目46个,带动各级各类环保投入13亿余元。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预评估试点,推进建设项目优化布局,优质审批项目环评文件456个,涉及投资417.6亿元,有力支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黔南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