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培训班在武汉举行开班仪式。此次培训班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湖北省公安厅联合举办,为期5天,旨在凝共识、聚合力、提能力,联合培养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尖兵和能手。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省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五联一共享"机制(联席会议、联合发文、联合培训、联合办案、联合奖惩、信息共享);各市州也积极摸索,主动作为,陆续出台了一些两法衔接的规定,为湖北省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也联合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总体来看,全省推进两法衔接的共识不断加强,机制不断完善,成果逐步凸显。但与此同时,两法衔接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足、能力不够、技术发展带来的环境违法疑难困惑等,导致此类案件移送率不高,和污染防治攻坚的现状并不匹配。

因此,举办本次两法衔接培训班,旨在让全省各地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一步熟悉联合办案的基本程序,弄清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固定证据、移交移送等关键办案环节的基本要求,打通当前制约两法衔接的难点和堵点。

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专家将重点解读环境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要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将着重介绍湖北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将讲解环境执法的新发展,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的业务骨干将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规范和环境污染犯罪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本次培训班除了集中授课学习外,还安排了学员夜间自习课程。参训学员还将自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等。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开班式上强调,参训学员要专心致志,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带着问题学、集中精力学,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开展工作的本领,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