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执法工作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实施一则指南、一组专班、一套系统、一张清单、一种机制的“五一”环境监管架构,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实现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提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制定一则规范指南
2021年,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印发了《荆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制定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31项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为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奠定基础。荆州市执法卷宗在2021年湖北省案卷评查中,个类案例荣获全省第一名。
组合一组管控专班
荆州市为进一步巩固“三禁两治”工作成果,组建“大气环境管控专班”,聚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加强人技联防,精准管控污染。2021年,荆州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浓度同比持平,PM2.5累计浓度同比下降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2天,同比上升0.8%,荆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装备一套智能系统
荆州市将污染源自动监控和重点排污单位用电量监控系统实行“双网合一”。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覆盖37家企业,49个监控点位,已全部纳入生态环境部传输有效率考核范畴,2021年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了国家考核数据传输有效率95%的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已对辖区101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联网监控,有效提升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通过双网合并,为环境监管开辟了更加切实、有效的监管方式,筑起了一道企业环境监管的智能“防火墙”。
发布一张正面清单
2022年,荆州市发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54家企业被纳入荆州市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督执法等三项正面清单,可享受生态环境部门“有呼必应 无事不扰”的正面激励监管措施。荆州市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差异化环境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企业现场执法频次,实现了对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有效监管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提高了企业自主管理和自证守法的意识。
据悉,2021年荆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服务清单内企业1319家次,其中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累计检查企业752家次;通过遥感、无人机、走航车检查132家次;通过用电用能监控系统检查企业366次,通过电话网络服务企业1139次、现场帮扶322次,实现监管服务“两不误”。
形成一种衔接机制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荆州市成立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设立的“两法衔接”联络专班,并将“两法衔接”纳入常规议事日程,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2021年,荆州市聚焦“5+3+3”专项执法行动(国家级5个、省级3个、市级3个),积极开展电镀行业、垃圾渗滤液、涉水企业及工业园区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和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8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1份,处罚金额892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
荆州市通过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序稳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也为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田桂明 李慧敏)
(图/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