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召开《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旨在大力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新闻发布会现场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辉说,近年来,赣州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共整治建设村点2.75万个,基本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组全覆盖。累计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73.64万户,赣州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55%。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229个、垃圾焚烧发电厂6座,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
于都县祁禄山镇上岭岗村
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收官,为持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改善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乡村,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信丰县安西镇田垄村村容村貌提档次
“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为宣传发动期、整治攻坚期、总结提升期三个阶段。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明确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提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持续发力,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效,为建设美丽赣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助力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刘文辉如是说。
崇义县长龙镇葫芦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在发布会现场,针对“十四五”以来,国家强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赣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相关情况,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内60%以上的农户,且每个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为确保更好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主要从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治理项目落地;强化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推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细化落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倡导村民和村集体参与整治,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和运行管护。
(图文/曾玉玲 钟贞森 谢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