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再一次走进企业,深入开展环保法律宣传,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多年来,郑州支队不断引导各执法大队,坚持将环保法律宣传教育放在查处立案处罚教育之前的原则,体现生态环境执法重在警示、避免违法的作用。多年来,高新执法大队在普法宣传上走出了独具特色的路子。

上门送法,释法讲解每当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出台之时,高新执法大队及时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去年6月,高新区一公司多次被周围群众举报噪声扰民,当时适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大队长王炎峰带领大队人员到该企业宣讲噪声法结束后,针对该企业产生噪声的车间现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该企业当场接受建议迅速进行整改,噪声举报问题最终也随之解决。今年6月,毛依雯副大队长和执法人员上门到固体废物管理问题较多的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普法,给环保负责人宣讲于2023年7月1日实施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通过上门普法,企业对环境形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避免了噪声和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被行政处罚。

现场释法解惑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对环保负责人频繁更换,导致这些人对环保法律法规内容不了解、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熟悉现象,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执法人员们就现场给他们讲解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手把手教他们如何正确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去年4月,高新执法大队针对高新区某中医院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反复出现环境管理问题的情况,王炎峰大队长到该医院给环保负责人、污水站员工等相关人员从环评手续审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工艺、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和答疑。今年2月,付涛和大队人员在郑州某印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印刷车间配套的UV光氧催化正在运行,但设施中的风机没有抽风,经询问得知操作人员为前几日刚上岗人员,付涛就从光氧催化工作原理给其讲起,现场手把手教他如何正确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指尖普法释法引导高新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现代通讯优势,积极在企业微信群搭建指尖上的普法宣传新阵地。大队利用企业群普法传播快、范围广等优势,涵盖法律速递、典型案例、难点关注等内容,打破时间、空间限制,传递最新环保法律,让企业及时掌握、学习典型案例,多角度解读企业存在的环保管理问题,努力通过创新手段让大队的环保普法更契合企业的法治需求。

高新执法大队在支队的指引下,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宣传,引导企业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明确是否界限,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环保法律问题,力争减少辖区企业违法。


文/高新执法大队 纪建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