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京津南部、山东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凝聚治污合力,持续推进"九个一"工程,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气治水治土治废成效明显,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一个好的组织构架。2017年,德州市在全省第一个成立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6月,调整加强市生态委,建立了书记市长"双主任"、14位专业委员会主任和"专兼"办公室主任的"2+14+2"市级领导体系,坚定不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13个县市区对照市级架构模式同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部落实实体化、常态化办公要求,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工作体系,全面夯实"统一领导、分线作战""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德州市生态委办公室作为中枢机构,实行"专职行政管理+兼职谋划指导"双主任模式,由市政府办公室1名副处级干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共同担任,下设综合协调、专委调度、督办落实3个科室。市委组织部统一抽调18名干部到岗工作,实行办公独立、管理独立、经费独立。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指导调度、督导督办等工作,及时掌握污染防治"1+1+8"攻坚任务推进情况,每月对清单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各级环保督察、执法检查、信访案件实施跟踪督办。
一个好的治污思路。坚持科学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的治污体系。蓝天保卫战确定了"十字方针",即"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的治理路径,推动空气质量稳定改善。针对臭氧污染持续加重,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做到治有方向,建有标杆,管有规范,用有监督。碧水保卫战积极构建科学治理、高效利用、生态循环的治水新格局。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危固废全链条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
一个科学的治污态度。锚定污染防治主要矛盾,找对策、定措施、抓落实。2017年9月,国家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德州市紧抓机遇,依托"一市一策"课题组研究成果,逐步由解决面上问题转向精细化治理,实现了由感性到理性、由定性到定量、由粗放到精细的转变。坚持科技引领与能力建设相结合,实施"一县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分析研判与成果转化相结合,坚决啃下"硬骨头"。
一个严密的监测体系。全市建设了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颗粒物源解析实验室、预警预报平台,建成55处河流水质、30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布局101个乡镇空气站,实现监测网络镇街全覆盖。设立移动源污染防治中心,安装10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实现机动车尾气监测自动化。启动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全方位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精准治理、闭环高效。加强监测站点管理和工业企业监测数据质控比对,对干扰在线监测、提供虚假数据等严惩不贷。
一个好的执法机制。树立全员执法、全面覆盖、全程监管新理念,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作为执法关键,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执法态势。建立包保责任制,市领导以上率下,帮包重点区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包县市区、派出分局班子包镇街、业务骨干包重点企业制度,加强主动服务和精准指导,进一步提高科学治污水平。深化"一线工作法",统筹执法与服务两者关系,做到情况了解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办法研究在一线、矛盾解决在一线,确保执法有力度、帮扶有温度。
一套完善的决策落实体系。在综合指导上,注重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压实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在协调推进上,持续强化市领导督导、部门牵头督办、县市区负责落实、生态委办公室督导销号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应对问题、有力解决问题。在工作落实上,严把审核验收和监督帮扶关口,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协调到位、处理到位。
一个好的宣传体系。推动建设环境宣教社会化体系,坚持政策宣传与示范引领、线上教育与线下活动相结合,努力营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社会氛围。打造高标高质"新媒体",在《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2019年度报告》中,德州环境政务微博摘得最具人气、最具影响力、最具互动力、最受认同、最易传播等多个奖项。面对"环保冲击经济"言论,及时挖掘整理市县两级通过环保督察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典型事例。讲好德州环保"新故事",坚持细分受众群体,设计编印生态环保系列宣传读本。开展环保惠民演出、组织巡讲团深入各县市区,引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
一个好的考核机制。德州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为齐抓共管全局性战略任务,修订完善《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市生态委专委会、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实施差异化、科学化考核。统一制定《德州市降尘量考核补偿奖惩办法》,提高正向激励的导向性和落实绿色发展的主动性。严格落实国家、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采取问题曝光、定期通报、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有力措施,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环保责任落地落细。
2016至2018年,德州市大气PM2.5浓度连续3年实现15%以上改善。自2017年以来,境内南运河、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5条主要河流21项指标全部达到了地表水V类标准。2019年德惠新河达到Ⅲ类水体,国控考核断面水体优良比例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居全省第2位。
(文/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赵晶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