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在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转思维、早介入、善作为,4月24日,在“守护好一江碧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马超对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行了介绍。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湖南省自2018年以来就开始对此进行谋篇布局,做了大量工作,并于2020年先后出台相关成果:2020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11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年底,覆盖全省的860个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部发布,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确立并实施。

“十四五”期间,由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目标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明显变化,2023年以来,湖南省紧跟形势,动态考量,先后从3个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加以更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积极探索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建立了“三线一单”信息管理(数据应用)平台,为生态环境管理的行政审批和环境监管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由860个调整至87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253个调整至260个,面积占比由37.5%增至37.84%。重点管控单元由358个调整至349个,面积占比由21.38%降至20.44%。一般管控单元由249个调整至266个,面积占比由41.12%增至41.72%。更新成果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强化了精细化管控。

涟源市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园区日常监管紧密衔接,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园区企业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对园区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更新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充分衔接湖南省“十四五”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要求等相关内容,分区分类动态更新总体管控要求。主要对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单元总体管控要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以及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四大板块的总体管控要求相应进行更新。同时,根据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长江湖南段和湘江干流岸线的基础上新增洞庭湖区、资水、沅江、澧水干流岸线,更新后实现“一江一湖四水”全域干流岸线的分区管控;根据国家“双碳”目标,新增清洁能源分区管控,率先探索提出风能、太阳能、抽水蓄能资源禀赋分区和相应的管控要求。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更新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注重针对性、差异性和可操作性,量身定制动态更新园区准入清单。依据《关于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和最新批复的园区规划文件,对园区范围和数量进行了同步更新,数量由144个减少为139个,区块数由297块增加到605块;准入清单更新主要包括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4个方面的管控要求。

马超指出,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湖南省还要重点做好至少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动态更新成果发布。根据省级统筹、市级落地原则,加快完成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发布工作。二是强化实施应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落地应用,强化源头预防,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马超表示,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保障湖南省“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湖南。



文:梅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