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生命的象征,也是发展的“底色”。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实施“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发展战略。

当前,“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顶层设计已经构建,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在有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成效,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灵秀湖北的新图景正在徐徐铺展。

联动防控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近年来,湖北省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取得进一步成效,实打实、硬碰硬,深入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2021年,全省关改搬转439家沿江化工企业,取缔全省长江干线各类非法码头1211个;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回收或拆解渔船3.42万艘,2.35万名上岸渔民全部妥善安置;排查整治“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950个、清废问题点位666个,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环境隐患;腾退长江岸线149.8公里,湖北长江干流水质全线提升至‖类。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升级扩容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州、20多个省直部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全面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形成“1+5+N”规划体系。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负面清单+湖北实施细则”管理机制,全省22.14%的国土面积被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

千里长江,浩荡奔流。从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勾画出宏伟蓝图,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设黄金经济带的目标越来越清晰。

2022年,湖北将围绕“十四五”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总体目标,强化部门综合协调,完善调度、督办、检查等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责任、时限”清单,合力推进“6+4”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落实落地。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破解“化工围江”难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推进尾矿库污染和安全治理,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切实保障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1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10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浓度累计均值为34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5%,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26个省控断面(水域)中,水质优良比例88.7%(289个),劣V类断面0.3%(1个),其中190个国控断面(水域)水质优良比例93.7%(178个),劣Ⅴ类断面持续为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重点重金属减排比例为11.1%,超额完成“十三五”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

2022年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力之年,是湖北省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之年。湖北省将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为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湖北将实施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1+10+N”规划,强化三水统筹。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力争2022年底前国家级化工园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以黑臭水体整治为契机,协同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年实施水污染减排项目100个以上,全面提升治污能力。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总磷总量控制。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湖北将推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加快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在能源结构上,积极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新能源的利用开发力度。在交通运输结构上,积极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加快推进车船结构升级,实行车油联合管控。

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安全利用管理。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年度方案,鼓励开展修复试点,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700个行政村年度环境整治任务、7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

积极创新落实“双碳”目标

在做好服务全国碳市场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湖北区域碳市场建设,一个制度健全、主体多元、交易规范、监管严格的区域碳市场基本形成。截至2021年底,湖北碳交易试点配额累计成交3.66亿吨,成交额86.57亿元,交易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会一蹴而就,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问题,涉及能源结构的调整,发展模式的深度转变,城市把握住了,就赢得了发展的主动。

湖北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多措助力经济绿色发展。动态更新“三本台账”,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服务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延续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执行时限,持续实施环评审批“四个一批”制度。大力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实施全省区域绿色发展战略。

落实“两高”项目环评源头管控和生态环保督察监管措施。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拓展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国家级平台功能,建立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谋划设立武汉碳清算所。

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跨省通办”,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构建全周期信用监管,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湖北省绿色转型发展景气指数评价体系,科学指导各市州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湖北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多措助力经济绿色发展,通过有序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势能。

(责编 / 丁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