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地处长江、金沙江、岷江交汇处,在宜宾合江门,建有“长江零公里地标”,长江里程从此开始算起,因此宜宾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的美誉。作为长江守护者,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守护好这一江清水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当好长江水环境质量的守护者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宜宾的决定》《宜宾市建设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市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坚定扛起“守住一江清水”的政治责任,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
通过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等专项执法检查,宜宾市境内长江干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连续7年达Ⅱ类,总磷、氨氮浓度分别降低71.1%、55.6%。2022年及2023年未出现不达标断面,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从2015年的80%提升至100%,长江干流II类水比例从0提升至100%,II类水质天数从2019年(2019年前还未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333天提升至362天。
二、坚持源头治理,筑牢长江水环境安全的防护堤
一是强化执法威慑。近三年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探索水陆空联动监管水域执法方式,借助执法艇、无人机等科技手段,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所辖“三江”干流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江建设项目和码头,沿岸线固废、大气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监管执法力度,紧盯沿江化工园区、工业企业、危化品运输、危化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强化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水域执法能力和经验。2021-2023年,全市共办理涉水案件64件,处罚金额868.75万元,2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3件移送拘留,1件限产停产。
二是助力产业转型。先后对长江岸线上的天原集团、丝丽雅、宜宾纸业、宜宾发电厂等20余户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关停;对中核建中、叙府酒业、岷江机械等30多户企业分步搬迁入园;清理取缔1944户小企业;整治沿江“散乱污”企业677家。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量约2900万t/a,减少COD入河量1万t/a、氨氮入河量约228t/a。
三是精准排查溯源。2019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通过排查、溯源,绘制了长江入河排污口宜宾段“精准地图”。宜宾长江主干流的排污口共655个,需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155个,2023年年底所有排污口均已整治完成。2023年《封面新闻》媒体对宜宾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流域齐抓共管,共奏长江“零公里”保护的协奏曲
一是部门联动协作共治。2023年联合市检察院、宜宾海事局等10家部门,建立宜宾市长江大保护合作机制,签署宜宾市长江大保护合作备忘录,形成宜宾市长江大保护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气象。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沿江15个工业园区和部分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体检和整改情况“回头看”。联合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
二是区域协作创新格局。近几年,宜宾市联合泸州、涪陵、赤水、昭通在流域跨界、交界的环境监管“死角、盲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轮流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漏排等环境污染行为,同时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强化相邻省、市、县交界重点区域、流域协同监管,形成共抓、共管、共治的协同发展良好格局。
三是流域联防建新机制。成功承办了2022年川滇渝三省(市)长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2023年“牢固树立上游意识 守护好一江清水”川滇黔渝联合行动启动仪式等活动。强化川滇黔渝合作,完善环境保护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落实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协同共治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织密长江“零公里”生态环境防护网。
现在的长江“零公里”处,红嘴海鸥欢快觅食,鱼群在深水区畅游,俨然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文: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