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坚持责任同担、队伍同训、制度同建、案件同办,合力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2022年1-10月,全省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6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4件,其中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36件,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在线造假违法犯罪案件8件。5个案例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推介,5个办案单位被通报表扬。

一、        坚持制度引领

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通力合作,逐步建立了“两法衔接”的“十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培训制度、联合办案制度、联合奖惩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新闻发布制度、双向咨询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大案督办制度),为常态化严打环境违法犯罪夯实了制度基础。

以案件为牵引,小切口破题。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始终用灵活务实的态度,以具体案件办理为牵引,灵活“组队”,小切口破题,力求做到办一个案件,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2021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指挥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成功查办了随县“7.19”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两部门事后及时总结经验,联合出台了《省级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主要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纳入联合督办范围,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采取发函督办、现场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高效办理。

围绕难点、堵点和关键点精准发力。针对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这个难点, 2022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工作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启动及结束程序、调查结束后移送要求、其他工作要求等,为基层办案人员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引,相关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和推广。针对信息不畅这个堵点,四部门以“两法衔接”平台为主渠道,拓展了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线索双向(多向)反馈制度和联合新闻发布制度。2022年 5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2022年“两打”行动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针对环境违法案件证据认定标准不一致这个关键点,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时完善双向或多向案件咨询制度,以书面、电话、现场指导、参与案审的形式,统一证据标准,统一办案思路,有效提高案件的移送成功率。

 

发布典型案例统一办案尺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落实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在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湖北省厅网站上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为指导,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规范办案尺度。2022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共公布典型案例7 批共25件,类型涵盖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在线监测造假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为全省各地一线执法办案提供了有效指导。

二、坚持常态互动 

落实常态联动制度。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两法衔接”联席联动工作制度要求,省级四部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州四部门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分析当前环境污染犯罪形势,通报重大案情和信息,研究“两法衔接”联席联动、案件移送等具体问题,总结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部署联合行动等相关事宜。二是建立省、市、县联络员制度。建立了生态环境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省、市、县三级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具体协调双方执法联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及双向咨询等相关工作,力求执法信息实时互动共享,案件线索双向反馈及时,执法联动、案件办理无缝对接。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培训。按照“抓龙头、强教头、砺拳头”的练兵思路,自2021年起,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两法衔接”联合培训工作,培养拥有“复合能力”的办案尖兵能手。2022年7月,“两法衔接”常态化联合培训“扩容”,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共同举办。四部门具体负责“两法衔接”工作的相关人员共120人参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联合表扬激励。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对全省13个突出集体、16位先进个人发出表扬,充分肯定他们在2021年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的突出表现,有效地调动了各部门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深度开展业务交流。近年来,湖北省四部门持续加强协作,深入开展“两法衔接”业务交流。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联合组建裁判专家组,为每年一度的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当好裁判、定好“标尺”;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每年一次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高级研修班,深入分析全省生态环境“两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三、坚持合成作战

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中戮力同心、合成作战,攻坚大案要案,保持利剑高悬。

省市合成作战。近2年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对5起重大案件进行提级查办、指导帮办,有力有效地推进了案件查处。今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群众投诉,组织专班对湖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省内铅蓄电池收集转运点环境问题进行了提级查办,对该公司江夏转运点超期经营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将该公司鄂州收集转运点湖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移交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部门合成作战。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多次联合执法,联合督办大案。2022年6月下旬,收到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关于调查处理湖北省黄石市某公司富池分公司环境问题的函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迅速成立由两部门厅级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办指导组,并依据《省级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联合督办制度》规定,及时下发了挂牌督办通知,先后三次前往黄石市督办指导案件办理。在省厅的督办和调度下,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快速行动,迅速查清了涉案废液的全部去向,掌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有效控制了环境风险。截至10月,涉案企业的犯罪事实已全部查清,环境风险可控,刑事责任追究和消除环境风险等工作正稳步推进。

区域合成作战 。湖北省注重加强与外省协作,积极参与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召开了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联席会,签订了长江中上游《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办理黄石市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在生态环境部和公安部的指导下,积极加强与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的协调联动,四省的省、市、县三级公安、环保部门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2年10月,四省已批捕21名犯罪嫌疑人。

 

四、坚持科技赋能 

为精准快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大力拓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形成精准发现、自动预警、现场执法的完整闭环。实现了对重点行业企业危废管理多方位、全流程监管。今年6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在查处某公司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通过详细查阅企业生产记录、台账和涉案废液出厂磅单记录、物流公司和运输司机转运单据等凭证,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视频监控,结合上下游利益链,准确判断出危险废液的去向,及时派出3个对外追查组分赴安徽蚌埠,山东邹平、淄博、青州,江苏盐城等地深入调查,彻底查明涉案外运废液数量和去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省级智能管控系统的站房内实时视频监控和在线设备参数实时过程监控,结合在线数据的反常变化、在线日常运维电子台账进行综合分析,精准锁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第三季度发现排污单位在线管理不规范类问题428个,发现涉在线监控环境违法类线索20余个,立案查处9起,罚款42万元,行政拘留1起,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起。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环保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辅助执法,利用正射影像、红外探测等无人机现场勘查技术,精准的发现各类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非法排放等环境问题及违法行为。该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某纺织印染企业涉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中,利用技术手段周密部署调取证据、精密计算锁定证据、仔细论证固定证据,为该案违法行为定性、后续审理、定罪量刑提供了技术支撑。


文:吉海英  张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