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和县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着力“控增量、减存量、提质量、防变量”,持续提升整治成效,推动人居环境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源头防范控增量。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源头预防作用,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严控低水平低效能项目新增,将“两高一低”等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项目牢牢挡在门外。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在执法监管、审批服务过程中对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自觉压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谋划筹备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从业人员大比武活动,提高环保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从源头化解突出环境问题。
闭环整改减存量。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围绕新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关注的环境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12个重点领域以及长江(和县段)水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散乱污”企业整治等3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发现—整改—销号”闭环式管理机制,坚持“动态清零”目标,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
高位推进提质量。实体化运行环委办,在全市率先任命专职副主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协同推进,有力提升县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现场督查,会商调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突出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
巩固成效防变量。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县环委办定期对已整改完成销号的问题企业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反弹,立即通报主体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相关单位、党政干部评先评优、综合考核挂钩,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为和县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江生态产业新城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文:马鞍山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