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汉南)区分局落实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加油站油气回收标准法规宣贯暨承诺书签订会,辖区内37家加油站站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会议传达了鄂环督(汉)〔2023〕1号(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单)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有牌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加油站、储油库负责人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上传下达,确保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各项指标满足排放标准,二是针对通报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对集气罩出现破损,压力阀及呼吸阀出现泄漏等情况做到立查立改,三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以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规标准中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油气回收污染防治工作标准、要求和违法后果。会议通报分局前期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的情况,并对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组织企业签订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强调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守法意识。

会议结合传达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秋节及9月份武汉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市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9月和中秋国庆节前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的提示函》,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供稿: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开(汉南)区分局 卢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