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10时,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 ”为主题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这是推动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重大部署,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任务的具体举措,也是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微信图片_20230423162036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文彤介绍,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先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十二项重点行动,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作为首要行动,并设置了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粮食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8项指标。

据悉,流域综合治理是以流域为基本单元,明确并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着力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见,流域综合治理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湖北实践,高度契合湖北自然资源禀赋,是解决流域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我省建设先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其中,在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方面,开局顺利、初见成效。截至3月底,全省190个国控、326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88.2%、87.9%,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总投资72.16亿元的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39个子项目已开工36个,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13664公顷。

确保至2025年,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以上,361个省控水质监测点位优良率达到85.3%以上,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持在II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500亿斤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689万亩,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6000万吨标准煤,天然气储备能力达5.3亿立方米,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4.48%。

于此同时,湖北省已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7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6个,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个、生态乡镇844个、生态村6428个,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对此,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表示,接下来,他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纵深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确保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流域综合治理是底线是基础,统筹发展是目标是方向。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将按照《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谋划实施一批功能性重大项目,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文:李斌 程丽平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