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行动。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清廉机关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执法局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廉政建设落细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明纪律

坚决落实执行任务行前廉政教育制度及事后执法检(稽)查廉洁反馈制度,提前注射“廉政疫苗”,防止“腐蚀病毒”入侵。今年以来,执法局派出七轮次89人到省外参加国家组织的大气监督帮扶和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专项检查,组织了两批次900余人的省内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出发前局领导均进行行前廉政教育,强化在外人员工作期间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助廉公开信、廉洁自律承诺等活动,让执法局干部、干部家属和检查对象共同参与到廉政监督工作中来,强化“八小时”内与外的监督,以长效机制保障有效监督,着力营造清廉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今年以来,收到检查对象廉洁反馈信息25余份,未发现存在廉洁问题。


三、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落实“执法普法”职责,今年以来,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到中国石油云南分公司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厅网站对外发布2批次14个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执法局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行动中,通过明确目标、创新机制、强化监督、提高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廉洁性和工作效率,为建设美丽云南提供了有力保障。



供稿: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作者:黄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