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8月25日,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共同举办的生态环境污染刑事移交案件专题培训会在中共眉山市委党校举办。四川省21个市(州)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总)队支(总)队长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2天,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及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业务骨干,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详细讲解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理要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行刑衔接注意事项等内容,兼顾理论与实践,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操作性。
培训开班仪式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陈力作开班动员讲话,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申小军致辞。
陈力指出,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利用案件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给人体健康带来风险隐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危险废物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越来越重视,此次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参训人员务必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两打”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活力,推动部门联动,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陈力强调,既要在培训中学到方法、经验,又要在实地直观感受整个办案环节,深入思考该怎样做、能怎样做;要把带着来的“问题”变成带回去的“答案”,把学习中的“心动”变成回去后的“行动”,把观摩中的“想法”变成实打实的“办法”,争取在剩下的时间内取得最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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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