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  4  年再次亲临江西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江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善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要求,与之前视察江西时提出的重要要求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都要求江西守护好、拓展好绿色生态这一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江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奋力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江西篇章,“两山”理论实践成果日益彰显, 自然生态美景“这边独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斐然。

今年  7 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系统部署了美丽中国建设战略任务。江西省委召开十五届四次全会,明确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江西实践路径,并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作为“三大高地”之一进行专门部署,推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在江西落实落细。同时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提出在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学细悟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合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推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由“重点标志性战役”向“系统性美丽建设”衔接,美丽江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美丽颜值”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为重点,持续开展“八大标志性战役、30 个专项行动”,坚持生态环境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每位厅领导分别挂点联系一个市、县,对分析研判出来的风险困难,带领专家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帮扶,持续巩固全省良好的空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今年 1—9  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  96.6%,同比上升 5.1 个百分点,PM2.5 浓度为  27 微克 /立方米,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中部第 1。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97.0%、同比上升 0.8 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西段 10 个断面、赣江干流  33 个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县级及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完成  96% 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总体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  34.8%。

持续开展重点治污任务攻坚。江西省连续多年在四季度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今年自 9 月至年底,在全省部署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以大气环境质量四季度攻坚行动、水环境质量四季度攻坚行动、土壤环境质量四季度攻坚行动和鄱阳湖总磷削减四季度攻坚行动四个专项子行动为重点,形成“ 1+4 ”的攻坚行动模式,“奋战四季度、夺取全年胜”,不断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全力加强鄱阳湖总磷污染治理。对鄱阳湖总磷削减和水质改善问题,江西始终紧盯不放、全力整改提升。坚持法治先行,强化治理法治保障,协助加快推进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对湖区 18 个断面、入湖河流 18 个断面以及鄱阳湖流域 42 个市界断面总磷浓度进行动态跟踪、按月通报。经多年持续综合治理,鄱阳湖湖区水质呈总体改善趋势,总磷浓度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鄱阳湖入长江的水质稳定保持在河流Ⅱ类标准,保证了鄱阳湖“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厚植“美丽底色”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连续 6 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坚决守牢美丽江西建设安全底线。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全省已知高等植物 6337 种,野生脊椎动物 1007 种,各类自然保护地共有 542 处,居全国前列。江豚时隔 40 余年再次嬉水扬子洲、逐浪八一桥,许久未见的鳤鱼、大黄花虾脊兰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也再次出现,全球 98% 以上的白鹤、95% 以上的东方白鹳等候鸟在鄱阳湖越冬。江西长江江豚保护案例入选 2022 年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

持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两山”基地创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档升级。累计创建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10 个、居全国第 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8 个、居全国第 7。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3.1%、保持全国第 2,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实现设区市全覆盖,生态质量指数列全国第 3 位。

启动美丽江西建设“ 1+6 ”市县两级试点。从实际出发,找准目标定位,找到切入点、着力点,创造性开展美丽江西建设地方实践,探索各美其美的路径模式,努力打造更多典型案例。江西省成功承办首次在京外召开的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年会和疫情后首次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受邀参加COP15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会议,生态优良、生物多样的大美江西更加广为人知。

助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赋能“美丽经济”

坚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强化源头防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实现“两个1/3 ”: 环评审批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 1/3、企业环评成本下降约 1/3。今年 1—9 月,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 299 个、打捆环评项目 21 个,82 个园区实行环境监测数据共享,600 多家企业节省监测费用 2800 万元。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充分发挥“江西省企业自主减污降碳联盟”平台纽带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自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印发《江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名单》,确定 3 家工业园区、15 家重点企业为试点单位,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绿色金融助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入选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

聚焦重点行业,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1269 ”行动计划,加强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减少、防范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深刻汲取环境污染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省涉铊、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等专项排查整治,印发实施《锂盐行业涉铊污染物执法指南》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锂盐生产(试行)》,制定铊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对锂渣等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管理,建立碳酸锂、重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涉铊行业企业清单,形成涉铊企业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省、市、 县生态环境部门与同级消防救援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三个部门、三 级联动全覆盖。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美丽江西”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薄弱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专题调研,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步骤,统筹推进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监管信息化、管理制度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能力支撑。

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无废城市”“无废机关”创建、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新污染物跨部门协调治理管理、碳排放数据质量检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创新,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率先开展“无废机关”创建。今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在江西开展全国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现场学习观摩活动。今年 1—9 月,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877 件、同比增长30 %。与广东省、湖南省分别签订第三轮东江、第二轮渌水跨省流域补偿协议,省内补偿协议实现县级全覆盖。

切实发挥督察执法利剑作用。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问题整改。截至 9 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需限期整改的 49 个问题已完成 32 个,交办的 3435 件信访件已办结 3410 件。2018—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 72 个问题已完成 65 个。今年 4 月、9 月分两批对景德镇、新余、赣州、抚州市和南昌、九江、萍乡、上饶市开展例行督察,实现对设区市第二轮督察“全覆盖”。开展五轮次交叉执法检查监督帮扶,发现隐患问题 752 个,整改 591 个,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32 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 44 件。同时,在出台《江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又制定印发《省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试行)》, 明确 12 个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切实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江西省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快形成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让赣鄱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江西。


( 作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