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鞠琳
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坚强意志抓治理,以精准措施促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4、同比改善7.4%;PM2.5、PM10、O3同比分别改善10.4%、8.2%、5.6%,优良率64.1%,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指数5.54,同比改善6.8%;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临沂市在山东省“四减四增”总评估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级,市生态环境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扛起政治责任 主动担当作为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完善《中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实施强基、铸魂、健体、同心、先锋“五大工程”。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包县区包行业,深入基层,坚守一线,切实担负起职责重任,凝聚起强大合力。分组带队坚持工作日夜查、节假日检查,与执法人员同甘共苦,完成了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开展“抓学习、知敬畏、强规矩、见成效”主题活动,强化干部能力培养,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打造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
针对环保督察问题,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台账管理、挂账销号、定期督导、逐项督办,从严从快抓好整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工作日例行检查、“夜鹰行动”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全天24小时监控。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监督的同时,充分利用走航、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靶向执法、精准打击。2021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08起,处罚金额11742.3万元。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违法信息公开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80余起。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36692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效办法,以严肃问责倒逼任务落实。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出台“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打好三大保卫战 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中之重,创新组建攻坚指挥体系,健全决策落实体系,打造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实行大气攻坚“6+2”专班推进机制,每个专班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形成8大专班分线作战、合力攻坚的环保大格局。制定《临沂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实攻坚责任。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加大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专栏,在电视台开办《环保在路上》栏目。调整优化《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及量化问责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问责标准、加大问责力度,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传导到县区、镇街。
为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对全市272条重点河流、10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排污口排查及监测,完成10个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整治完成城区24段黑臭水体,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累计完成143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国、省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围绕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临沂市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及修复,开展农产品和土壤协同监测,县区全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编制。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建设危废利用处置项目47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全省前两位。
(原文刊登于《中国环境监察》杂志202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