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群众鄱某某2023年5月4日来电反映平江县伍市镇某某养猪场(平江县某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废水外排影响下游环境。5月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举报事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生猪养殖场存在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合格即投入使用,导致氧化塘发生垮塌,生产废水泄漏至下游坑塘,加之连续暴雨导致坑塘水位急剧升高,溢出进入下游的问题。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监测人员在该公司坑塘出水口采集水样,结果显示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查处情况】

经查,平江县某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平江县某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实施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人民币41662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潘某某人民币200元的有奖举报奖励。

【启示意义】

该案件的办理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具体落实;是发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优良工作传统的具体实践;是平江县进一步推行生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环境的一次具体行动。有奖举报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发现问题开启了“顺风耳”,安上了“千里眼”。近年来,平江为保护好诗人笔下的“蓝墨水”汨罗江,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蓝墨水”汨罗江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文/岳阳市平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