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强生态环境整治,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其中,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7日正式进驻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东莞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
2021-09-01